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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5月12日 星期三

「集郵99 歡樂久久」集點抽獎活動

99.05.06 中華郵政

「集郵99‧歡樂久久」年中慶集點抽獎活動要點

一、宗 旨:為感謝與回饋顧客長久以來對郵局的支持與愛護,本公司特舉辦「集郵99‧歡樂久久」年中慶集點抽獎活動,廣邀用郵民眾共度99年中節慶歡樂時光。

二、活動期間:99年5月20日(四)至8月20日(五)。

三、活動內容:

(一)活動辦法:

1.活動期間內,凡顧客一次購買本公司郵票冊(98年郵票冊除外)、專冊、郵摺、珍藏卡、原圖卡等集郵票品及商品,實付金額達新臺幣99元者,即贈送點數1點之貼紙1枚,達新台幣198元(2×99)送2枚,餘類推。點數貼紙之贈送以當次顧客實付金額核算,未達新臺幣99元部分,不得累積至另次交易。

2.顧客必須集滿上述1點貼紙9枚妥貼於集點卡並詳填抽獎者身分證上之姓名、聯絡地址、電話及E-mail電子信箱(無者免填)等資料後,將集點卡妥貼於本公司發行之郵政明信片,於本(99)年8月20日(郵戳為憑)前寄回「10099 臺北郵政999號信箱 中華郵政公司集郵處」收,即可參加抽獎。獎品豐富,共有738個中獎機會。

(二)適用對象:顧客臨櫃購買、於集郵電子商城(http://stamp.post.gov.tw)訂購或長期集郵訂戶均可適用。

四、開獎日期:99年9月9日辦理公開抽獎。

五、公布中獎:本公司除個別函知各中獎人外,中獎名單將於99年9月15日分別公布於全國各郵局營業窗口、中華郵政全球資訊網(http://www.post.gov.tw)【郵政消息】區,並於本公司99年10月份今日郵政月刊刊出。

六、兌獎期限:99年9月20日(一)至11月30日(二),逾期視同放棄中獎獎項,不再受理兌獎。
七、兌獎地點:全國各地郵局窗口。

八、獎項內容:

獎項

名額

特 獎

1

獨得125c.c.機車1

頭 獎

1

獨得42型液晶電視1

貳 獎

3

各獲得Apple iPhone 1

參 獎

9

各獲得高畫素數位相機 1

肆 獎

19

各獲得捷安特摺疊式腳踏車1

伍 獎

39

各獲得Apple iPod Shuffle 1

陸 獎

69

各獲得98年精裝本郵票冊1

柒 獎

99

各獲得歡樂時光郵摺1

捌 獎

199

各獲得99年郵政寶寶1

玖 獎

299

各獲得免費製作符碼傳情郵票綜合圖案個人化郵票1


九、兌獎及帳務處理:
(一)稅法規定

1.中獎人為國內居住之個人,或在國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,凡中獎金額或獎項年度累計價值超過新台幣1,000元以上者,主辦單位將開立「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」予中獎者。另,中獎金額價值新台幣2萬元以上,中獎人須先繳交10%機會中獎所得稅,並於兌獎前繳交完畢,拒絕繳交者視同放棄中獎權利。

2.中獎人為非國內居住之個人,或在國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,一律按給付金額扣20%機會中獎所得稅。

(二)獎項之兌付:除柒獎、捌獎獎品由本公司逕予寄發中獎人外,其餘獎項兌領事宜將由本公司個別函知各中獎人,並將通函各局配合辦理兌獎。

十、活動限制:
(一)本活動集點貼紙(點數貼紙暨集點卡)若有破損、無法辨識、影印或偽造者無效。

(二)中獎者若未於規定兌獎期限內(99年9月20日至11月30日)兌獎,視同放棄,不得異議。

(三)參加抽獎者須於郵政明信片上填寫身分證上之姓名、聯絡地址、電話及E-mail電子信箱(無者免填)等資料,以利兌獎。

十一、聯絡人:集郵處行銷科陳玉英,電話:(02)23921310分機2474、傳真:(02)239691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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